致各投標人:
我機構于****發(fā)布了混凝土采購公開招標公告(招標編號:****),現發(fā)出第一號補遺書,,如本補遺書與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就以下事宜進行澄清補遺:
1,、原招標文件最高投標限價:信息價(含稅)下浮18%,。
本次補遺變更最高投標限價設定為: 信息價(含稅)下浮13%。
2,、原招標文件結算條款:
賬期設定:甲乙雙方每月20日-25日進行對賬,。每次對賬完成后甲乙雙方簽訂對賬單,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稅發(fā)票后30日內支付該批次材料款對賬金額的75%,,剩余材料款于90日內付至確認總金額的97%,,余3%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在無質量、服務爭議及經濟糾紛情況下無息付清,,但不解除質量責任(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為期1年)。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180天銀行承兌匯票,、180天鐵建銀信方式支付,由乙方自行承擔貼息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本次補遺變更結算條款設定為:
賬期設定:甲乙雙方每月20日-25日進行對賬,。每次對賬完成后甲乙雙方簽訂對賬單,,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正式增值稅發(fā)票后30日內支付該批次材料款對賬金額的75%;主體工程完工(含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付至對賬金額的9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對賬金額的97%,,余3%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在無質量、服務爭議及經濟糾紛情況下無息付清,,但不解除質量責任(質保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為期1年)。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特此澄清
招標人:中鐵十七局集團建筑工程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