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
1. 項目概述 | ||
1.1 轉讓方:點擊登錄查看 | ||
1.2 標的名稱:鼓樓區(qū)**** | ||
1.3 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
南京市**** | ||
1.4 掛牌起止日期: | ****—**** | |
1.5 接受報名時間: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不延長信息公告期限。 | ||
1.6 標的預展 | ||
(1)預展期限:****到****(9:00-16:00) | ||
(2)預展地點:標的物所在地 | ||
1.7 轉讓方式: | ||
(1)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以不低于掛牌價格標準簽約,。 (2)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拍賣將委托南京市房地產拍賣調劑有限公司辦理,。 | ||
2.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
(1)本次轉讓標的位于鼓樓區(qū)**** (2)轉讓標的不動產證齊全,權利性質為劃撥/自建房,,用途為機關團體用地/辦公,,目前處于空置狀態(tài),裝修情況為簡單裝修,。 (3)標的資產性狀以現狀為準,,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讓方提供的標的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交易中心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故交易中心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審慎決策,。 (4)本次轉讓標的為整體轉讓,,不拆分。 | ||
3. 標的資產評估情況: | ||
3.1 評估機構:江蘇首佳土地房地產評估測繪事務所有限公司 | ||
3.2 評估(價格認證)報告編號:蘇佳房估250306-05號 | ||
3.3 評估(價格認證)核準(備案)單位 :南京市財政局 | ||
3.4 評估(價格認證)基準日:**** | ||
3.5 標的評估值(認證價格)(萬元):200.0000 | ||
3.6 特別事項說明:詳見評估報告 | ||
4. 掛牌價格及支付要求: | ||
4.1 掛牌價格(萬元) :200.0000 | ||
4.2 價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4.3 價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確認書》生效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 | ||
5. 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 | ||
(1)意向受讓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業(yè)法人。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沒有不良記錄,。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4)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參與登記,。 (5)不接受聯合體登記。 | ||
6. 其他要求: | ||
(1)本次轉讓涉及的房產產權過戶,、相關稅費的承擔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2)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自行向南京市相關部門咨詢相關政策及各項規(guī)定,,由此產生的相關風險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3)轉讓標的在辦理產權過戶前,須由轉讓方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受讓申請前應充分考慮上述情況對產權過戶的影響及風險,。 | ||
7. 保證金條款: | ||
7.1 保證金數額:意向受讓方需繳納交易保證金60萬元。 | ||
7.2 保證金繳納截止期限: | ||
(1)經轉讓方審查,,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交至指定賬戶(需從意向方登記時所填寫的本單位賬戶中采用電子化方式一次性匯出,,以到達賬戶時間為準,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并辦理保證金到賬確認手續(xù),,逾期將不能取得競買資格,; (2)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保證金到賬確認手續(xù),逾期法辦理,; (3)辦理到賬確認的方式為:登錄點擊登錄查看產權交易業(yè)務用戶平臺獲取繳納碼,,憑繳納碼登錄點擊登錄查看網站辦理到賬確認; (4)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資金在途時間,,確保交易保證金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賬戶,。 | ||
7.3 保證金處置: | ||
(1)意向受讓方如經協議轉讓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則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本金在《成交確認書》生效之日起轉抵交易價款,,由交易中心自《成交確認書》生效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2)進入公開拍賣程序后,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自動轉為拍賣保證金,;成交后,,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可轉抵交易價款,自《成交確認書》生效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轉讓方賬戶,;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自確定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全額返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如下行為的,,其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轉讓方、交易中心損失的,該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雙方應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保證金劃至轉讓方,;保證金不足以賠償轉讓方、交易中心損失的,,該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需另行賠償: 協議轉讓的,,①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的;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③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拒絕與轉讓方簽署《資產移交書》的,。 拍賣轉讓的,①競買人作出有效報價后反悔的,;②競買人被確定為買受人后放棄購買的,;③競買人被確認為買受人后拒絕簽署《成交確認書》的;④競買人被確認為買受人后拒絕履約的,;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含拍賣傭金)的,;⑥付清全部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和拍賣傭金后拒絕與轉讓方簽署《資產移交書》的,;⑦提供虛假資料的,;⑧存在惡意報價行為的;⑨擾亂交易場所秩序,,使交易活動法進行的,;⑩競買人相互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
8. 辦理意向報名手續(xù)及需提供的資料: | ||
(1)經簽字蓋章的意向受讓方登記表(報名時系統(tǒng)生成),。 (2)意向受讓方為企業(yè)法人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在線調用的不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意向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本人簽名),。 請意向受讓方帶齊相關材料到南京市房地產拍賣調劑有限公司辦理報名手續(xù)。 | ||
9. 其他說明: | ||
(1)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2)意向受讓方做出申請受讓決定前,,應自行前往相關部門了解相關政策,,進行相應實地查勘和風險評估,,審慎決策; (3)意向受讓方向交易中心交納保證金的,,即表示對標的現狀,、質量異議; (4)交易雙方需自確定受讓方次日起兩個工作日內按照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向交易中心和拍賣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和拍賣傭金,; (5)收費標準:交易中心按照物價部門核準標準向交易雙方收取交易服務費,;采取拍賣方式轉讓的,受讓方還需按照成交總價的1.98%交納拍賣傭金,; (6)相關銀行賬戶信息:請與交易中心聯系人聯系,。 | ||
10. 聯系方式: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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