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物資儲備中心設備維護保養(yǎng)項目澄清公告(招標編號:****)
一、內(nèi)容:
原磋商公告“7.合同履行期限:”澄清為“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 30 日歷天,?!?。
二、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三,、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蘄春縣李時珍大道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
電子郵件:無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蘄春縣**** 聯(lián) 系 人: 葉小姐
電 話: ****
電子郵件: ****@qq.com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