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三山涂南,、北區(qū)土地租賃三年租賃權
掛牌價格 | 920.00 元/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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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三山涂南、北區(qū)約2586.7畝土地,,用于農(nóng)業(yè)種植使用,詳見出租方提供的測繪報告,。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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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標的地址 | 南區(qū)****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潘女士|聯(lián)系電話:****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chǎn),,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chǎn)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jīng)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chǎn)狀況,,并在標的資產(chǎn)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chǎn)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chǎn)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chǎn)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臺州產(chǎn)權交易所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出租土地基本情況 | 坐落位置 | 南區(qū)**** |
土地證號 | 《關于印發(fā)點擊登錄查看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臺循發(fā)(2021)17號 | |
土地面積 | 2586.7000畝 | |
用途 | ||
類型 | 農(nóng)業(yè)種植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無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920.00 元/畝/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凈地出租,,出租底價為920/畝﹒年*2586.7畝=****元/年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分兩次支付,,第一次租金先支付兩年,,在合同簽訂后第770天支付剩余租金。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農(nóng)業(yè)種植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 23萬元。 2,、租賃要求: ①租期三年,,《土地租賃合同》期滿自行終止,交回土地,不予延期,,若作物未收割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②每年必須種植水稻一季或以上,種植的水稻須滿足資規(guī)部門的驗收要求,。如驗收不通過,,承租方須無條件整改,直至達到驗收的要求;如承租方拒不配合整改,,出租方有權直接進場整改,。出租方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直接在承租方第二年的租金中直接扣除。如若不足,,出租方將繼續(xù)對承租方進行追償,,并且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③其中50畝需種植一季晚稻,,品種由出租方指定,。收獲后的稻谷需加工成大米,且每年不少于17噸歸出租方所有,。 ④不得隨意破壞現(xiàn)有農(nóng)業(yè)基礎設施,,負責租賃期間內相關農(nóng)業(yè)基礎設施維護、檢修,、保養(yǎng),。 ⑤承租方簽訂合同后至土地交付之日前,需無條件配合出租方做好驗收相關工作,,并達到相關部門要求,。 ⑥禁止任何形式的田間焚燒行為和非農(nóng)業(yè)作物種植及其堆場、種植花木,、取土等行為,。 ⑦土地租賃范圍內如需要土方填筑,由出租方統(tǒng)一安排,,承租方不得私自運土方進場,,否則按5000元每車的標準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向承租方追究因此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 3,、承租方必須進行合法水稻種植,。合同期內,承租方必須確保投入必要的日常養(yǎng)護費用,,做好溝,、渠、田埂路的維護工作,確保水稻長勢良好,。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相關責任及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租賃地塊按現(xiàn)狀出租,土地土壤含有少量碎石及其它建筑廢棄碎渣由承租方自行清理,,局部區(qū)域土質較軟容易沉陷,,需注意機械及人員安全;交付時出租方不負責地塊設施建造,、瑕疵修復及拆除工作(如有修繕,,須經(jīng)出租方同意)。 4,、承租方不得用于非本合同約定或非法的目的以及擅自將本宗土地轉包,、分割出租,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并沒收履約保證金,,終止合同。 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租金,,及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款相關內容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相關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不得以經(jīng)營不善、種植水稻不能成活等原因退出本合同,,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相關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電線桿及其基礎、附著物,、溝渠路,、田埂路及已有水、電,、管網(wǎng)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承租方辦理,,出租方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協(xié)助,,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否則,,承租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6,、租賃期區(qū)域內的灌溉水電設施及相關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市**** | ||||
租期 | 三年 | ||||
有無免租期 | 無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47.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wǎng)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wǎng)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臺交所在出租方遞交備案交易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承租方的“我的賬戶”中,。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租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租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 《授權委托書》.doc 《特別事項約定》.docx 《土地租賃合同》.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動態(tài)報價適用).doc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潘女士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臺州市**** | 網(wǎng)址 |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