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登錄查看關于寧夏電投永利2X66萬千瓦煤電項目工程運煤、運灰渣道路上方架空線路EPC工程臨時用地的批復
寧夏電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寧夏電投永利2X66萬千瓦煤電項目工程運煤,、運灰渣道路上方架空線路EPC工程臨時用地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公司臨時使用我市白土崗鄉(xiāng)境內(nèi)省道308線南側(cè),永利電廠北側(cè)和東側(cè)國有土地1.6582公頃(24.87畝),,全部為天然牧草地,,用于寧夏電投永利2X66萬千瓦煤電項目工程運煤、運灰渣道路上方架空線路EPC工程地上線路架設,、施工生活區(qū)和臨時便道,,使用期限2年(截止日期****)。
使用期間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積,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屆滿,,應當按照復墾方案實施復墾,恢復土地可利用狀態(tài),,無償退還土地,。如工程未完結(jié)需繼續(xù)使用,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辦理續(xù)期手續(xù),。如遇到自治區(qū),、靈武市重點建設項目占用該宗土地,你公司必須無條件退還土地并無償拆除地上附著物及建筑物,。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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