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太和縣****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項目名稱:太和縣****
二,、項目編號:****
三,、首次發(fā)布時間:****
四,、澄清修改公告內容:
1,、投標人須知第10.6條第11細目“11、本項目所有標段中須預留預算總額的40%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yè)的比例為60%,。”,,如投標企業(yè)為中型企業(yè),,且暫無組成聯合體和分包意向,則投標人是否可以參與投標 答:投標人可通過聯合體或者分包或兩者結合的形式落實政策規(guī)定,。投標時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標后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落實政策即可。 2,、本項目專用合同條款16.1條目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而投標函附錄后所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為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方式表格,與招標文件不符,,建議取消此表格 答:投標人投標時可依據招標文件具體要求,,如無涉及可無需填寫或自行刪除。 3,、請明確本次投標是否需要投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答:投標人按照投標文件格式填寫,無需對清單進行分項報價,。
招標人(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