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通知》(****)精神,為盤活存量閑置土地,,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建甌市政府同意,自****起,,在建甌市范圍內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征集擬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擬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范圍
本次征集的擬收回收購的存量閑置土地范圍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在****之前供應,,納入土地市場動態(tài)監(jiān)測與監(jiān)管系統(tǒng)存量閑置土地清單的土地。
優(yōu)先收回收購企業(yè)無力或無意愿繼續(xù)開發(fā),、已供應未動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進入司法或破產拍賣,、變賣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開發(fā)或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動工地塊中規(guī)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也可以納入收回收購范圍,。
二,、征集申報方式
符合本次擬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人,凡有收回收購意愿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我局提出書面申報,。
三、申報時間,、申報資料
申報時間:自****至6月16日17:30止,。
申報資料:土地使用權人(申報企業(yè))在申報時間內按要求填報《建甌市擬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申報意愿表》,提交至我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一并需提供的資料清單:
1.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2.土地出讓價款繳交票據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收回收購已動工地塊中規(guī)劃可分割暫未建設的部分,,需提供規(guī)劃設計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其他涉及收回收購土地的必要資料,。
本公告僅為信息發(fā)布,,不構成任何法律意義上的要約或承諾。公告未盡事宜,,由本單位負責解釋,。
提交資料地址:建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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