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廬江縣****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金額: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四、評審專家名單:
盧建新,、劉友虎,、何學鵬
監(jiān)督員:陳保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采購)人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見本公告采購人信息,。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采購人信息。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情況
廬江縣****中標通知書公告期滿無異議后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委派專人憑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須攜帶身份證)到采購代理機構處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聯(lián)系人:林工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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